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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期对台方针政策重要文献选编》(修订本)
中国社会科学院台湾研究所 编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
说 明
2008年3月以来,台湾局势发生了重大而积极的变化,两岸关系和平发展迎来了难得的历史性机遇。为因应两岸关系发展的新形势,准确把握新时期中央对台政策思想,我们于2008年10月编篡印行了《新时期对台方针政策重要文献选编》一书。2008年12月31日,胡锦涛总书记在纪念《告台湾同胞书》发表30周年座谈会上发表了“六点意见”,系统阐述了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思想,为促进两岸和平发展指明了方向,成为当前乃至今后一个时期内指导对台工作的纲领性文件。为全面展现2003年以来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新一届领导集体的对台政策思想,我们重新修订编篡了这本选编,增加了2008年10月以后包括胡锦涛“六点意见”在内的相关重要文献。修订本沿袭了旧版的结构,主要内容分五部分。第一部分为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新一届中央领导人的重要讲话;第二部分是中共中央台办、国务院台办负责人受权声明、讲话;第三部分为涉台重要法律、法规、文件;第四部分为近年来中央推出的主要惠台措施;附录部分主要收录了邓小平、江泽民等领导人有关台湾问题的讲话和文稿、涉及两岸关系发展的部分重要文献等等。各部分收录文献大致按领导人讲话或文献发布的时间顺序排列。
本书选编的重要文献资料清楚地显示,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中央领导集体审时度势,高瞻远瞩,根据国家发展总体战略和岛内外形势的发展变化,在继承三代领导人对台政策思想的基础上,适时地调整对台方针政策,推出了一系列理性、务实、以民为本的对台政策与措施,有效遏制了“台独”分裂势力的嚣张气焰,挫败了“台独”分裂势力的挑衅,使两岸 关系出现了和平稳定发展的新形势,两岸关系亦因此逐渐迈上和平发展的轨道。阅读本书,不仅可以全面、系统了解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中央领导集体对台战略思想的主要内容, 也可以让我们从中学习和领会新时期对台方针政策的精髓, 指导我们的各项对台工作。
编入本书的文献,主要选自2003年以来《人民日报》及海外版、新华通讯社等中央媒体所载文字稿,为突出新时期的特点,各篇标题大部分为编者新拟,附录部分基本保留了原有标题。
目 录
第一部分
胡锦涛:携手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同心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一一在纪念《告台湾同胞书》发表30周年座谈会上的讲话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胡锦涛参加十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台湾代表团审议时讲话
(二〇〇三年三月十一日
胡锦涛会见台资企业协会会长时讲话
(二〇〇三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胡锦涛关于新形势下发展两岸关系的四点意见
(二〇〇五年三月四日)
胡锦涛会见中国国民党大陆访问团时讲话
(二〇〇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胡锦涛与中国国民党主席连战举行正式会谈时讲话
(二〇〇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胡锦涛会见亲民党大陆访问团时讲话
(二〇〇五年五月十二日)
胡锦涛与亲民党主席宋楚瑜举行正式会谈时讲话
(二〇〇五年五月十二日)
胡锦涛会见新党大陆访问团时讲话
(二〇〇五年七月十二日)
胡锦涛在纪念抗日战争胜利6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节录)
(二〇〇五年九月三日)
胡锦涛考察厦门海沧台商投资区会见台商代表时讲话
(二〇〇六年一月十四日)
胡锦涛在福建考察工作时谈两岸经济技术交流合作
(二〇〇六年一月)
胡锦涛会见瑞士国防部长谈台湾问题
(二〇〇六年二月二十八日)
胡锦涛会见中国国民党荣誉主席连战和参加两岸经贸论坛人士时讲话
(二〇〇六年四月十六日)
胡锦涛在纪念孙中山诞辰14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
(二〇〇六年十一月十二日)
胡锦涛十七大政治报告有关对台论述
(二〇〇七年十月十五日)
胡锦涛看望参加十一届全国政协一次会议民革台盟台联委员时讲话
(二〇〇八年三月四日)
胡锦涛会见台湾两岸共同市场基金会董事长萧万长的讲话
(二〇〇八年四月十二日)
胡锦涛会见中国国民党荣誉主席连战的讲话
(二〇〇八年四月二十九日)
胡锦涛与中国国民党主席吴伯雄会谈时讲话
(二〇〇八年五月二十八日)
胡锦涛会见台湾海峡交流基金会董事长江丙坤的讲话
(二〇〇八年六月十三日)
胡锦涛同中国国民党主席吴伯雄举行会谈时讲话
(二〇〇九年五月二十六日)
吴邦国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谈台湾问题
(二〇〇五年三月十七日)
吴邦国:三举措推动两岸关系朝和平稳定方向发展
(二〇〇六年八月三十一日)
温家宝在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记者会上谈台湾问题
(二〇〇五年三月十四日)
贾庆林在江泽民《为促进祖国统一大业的完成而继续奋斗》重要讲话发表十周年纪念会上的讲话
(二〇〇五年一月二十八日)
贾庆林会见中国国民党副主席江丙坤时讲话
(二〇〇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贾庆林在第一届两岸民间菁英论坛开幕式上的讲话
(二〇〇五年九月十五日)
贾庆林在纪念台湾光复6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
(二〇〇五年十月二十五日)
贾庆林在两岸经贸论坛开幕式上的讲话
(二〇〇六年四月十四日)
贾庆林在海南博鳌两岸农业合作论坛上的讲话
(二〇〇六年十月十七日)
贾庆林在纪念西安事变7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
(二〇〇六年十二月十二日)
贾庆林在第三届两岸经贸文化论坛上的讲话
(二〇〇七年四月二十八日)
贾庆林会见海峡两岸关系协会第二届理事会全体代表时的讲话
(二〇〇八年六月三日)
贾庆林在对台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
(二〇〇九年二月七日)
贾庆林在首届海峡论坛大会上的讲话
(二〇〇九年五月十七日)
贾庆林在第五届两岸经贸文化论坛开幕式上的讲话
(二〇〇九年七月十一日
唐家璇在江泽民《为促进祖国统一大业的完成而继续奋斗》重要讲话发表九周年座谈会上的讲话
(二〇〇四年一月十九日)
第二部分
中共中央台办、国务院台办受权就当前两岸关系问题发表声明
(二〇〇四年五月十七日)
中共中央台办、国务院台办负责人就陈水扁推动废除“国统会”和“国统纲领”发表谈话
(二〇〇六年二月二十六日)
中共中央台办、国务院台办受权就陈水扁决定终止“国统会”运作和“国统纲领”适用发表声明
(二〇〇六年二月二十八日)
中共中央台办、国务院台办就陈水扁当局公告举办“入联公投”发表受权声明
(二〇〇八年二月三日)
中共中央台办、国务院台办主任陈云林就当前两岸关系发表谈话
(二〇〇八年五月二十二日)
国台办发言人就中华台北卫生署派员以观察员身份参加世卫大会发表谈话
(二〇〇九年四月三十日)
国台办:无论达赖以什么形式和身份赴台都坚决反对
(二〇〇九年八月二十七日)
国台办就高雄市决定播放热比娅影片一事发表谈话
(二〇〇九年九月二十日)
王毅在两岸关系研讨会开幕式上的致词
(二〇〇八年七月九日)
王毅:促进两岸交流大发展开创和平发展新局面
(二〇〇八年九月七日)
王毅在两岸海上直航天津港首航仪式上的致辞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十五日)
王毅在纪念《告台湾同胞书》发表30周年座谈会上的讲话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王毅:站在新起点开创新局面
(二〇〇九年一月十六日)
王毅发表新春贺辞表示两岸同胞共谱和平发展新篇章
(二〇〇九年一月二十三日)
王毅接受央视专访谈两岸关系热点问题
(二〇〇九年三月十一日)
王毅在欢迎两岸共同市场基金会最高顾问钱复先生一行
招待酒会上的致辞
(二〇〇九年四月十七日)
王毅会见海基会董事长江丙坤一行时的讲话
(二〇〇九年四月二十六日)
王毅在“湖北·武汉台湾周”上的讲话
(二〇〇九年五月八日)
王毅在海峡论坛大会上的讲话
(二〇〇九年五月十七日)
王毅在旧金山侨界招待会上的讲话
(二〇〇九年六月十八日)
王毅在“澳台关系十周年”研讨会开幕式上的致辞
(二〇〇九年十月二十一日)
王毅在2009年两岸关系研讨会开幕式上的讲话
(二〇〇九年十月二十五日)
王毅:两岸关系向前发展的一个重要标志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三日)
第三部分
《反分裂国家法》
(二〇〇五年三月十四日)
关于《反分裂国家法(草案)》的说明
(二〇〇五年三月八日)
关于《反分裂国家法(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二〇〇五年三月十日)
全国人大外事委员会:反对美国众议院歪曲《反分裂国家法》立法宗旨
(二〇〇五年三月十八日)
中国共产党总书记胡锦涛与中国国民党主席连战会谈新闻公报
(二〇〇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中国共产党总书记胡锦涛与亲民党主席宋楚瑜会谈公报
(二〇〇五年五月十二日)
第一届两岸民间菁英论坛共同建议
(二〇〇五年九月十六日)
两岸经贸论坛共同建议
(二〇〇六年四月十五日)
两岸农业合作论坛共同建议
(二〇〇六年十月十七日)
两岸经贸文化论坛共同建议
(二〇〇七年四月二十八日)
两岸经贸文化论坛发表共同建议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第五届两岸经贸文化论坛共同建议
(二〇〇九年七月十二日)
两岸农渔水利合作交流会共同倡议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八日)
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管理办法
(二〇〇六年四月十六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台民事诉讼文书送达的若干规定》
(二〇〇八年四月二十二日)
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注意事项
(二〇〇八年六月二十一日)
台湾记者在祖国大陆采访办法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一日)
关于台湾海峡两岸间海上直航实施事项的公告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十日)
台湾海峡两岸直航船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十日)
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的台湾居民在大陆从事律师职业管理办法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十二日)
关于大陆企业赴台湾地区投资项目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十五日)
关于大陆企业赴台湾地区投资或设立非企业法人有关事项的通知
(二〇〇九年五月十八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认可台湾地区有关法院民事判决的补充规定
(二〇〇九年五月公布)
中共中央台办与中国国民党台商服务中心访问团达成10 项共同意见
(二〇〇六年九月十八日)
海峡两岸包机会谈纪要
(二〇〇八年六月十三日)
海峡两岸关于大陆居民赴台湾旅游协议
(二〇〇八年六月十三日)
海峡两岸食品安全协议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四日)
海峡两岸邮政协议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四日)
海峡两岸海运协议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四日)
海峡两岸空运协议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四日)
海协会与海基会就陆资赴台投资事宜达成共识
(二〇〇九年四月二十六日)
海峡两岸空运补充协议
(二〇〇九年四月二十六日)
海峡两岸金融合作协议
(二〇〇九年四月二十六日)
海峡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协议
(二〇〇九年四月二十六日)
打造“小三通”黄金旅游通道合作宣言
(二〇〇九年五月十六日)
海峡两岸签署证券及期货监督管理合作谅解备忘录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十六日)
海峡两岸签署银行业监督管理合作谅解备忘录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十六日)
海峡两岸签署保险业监管合作备忘录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十六日)
海峡两岸签署金融监管合作备忘录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十六日)
海峡两岸标准计量检验认证合作协议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海峡两岸农产品检疫检验合作协议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海峡两岸渔船船员劳务合作协议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第四部分
中共中央台办、国务院台办主任陈云林受权宣布大陆同胞向台湾同胞赠送大熊猫
(二〇〇五年五月三日)
中共中央台办、国务院台办宣布大陆有关方面将进一步为台湾居民入出境提供便利
(二〇〇五年五月十三日)
大陆公布15项政策措施促进两岸交流合作
(二〇〇六年四月十五日)
大陆推出20项扩大和深化两岸农业合作新政策措施
(二〇〇六年十月十七日)
大陆有关部门宣布13项促进两岸交流交往与合作的政策措施
(二〇〇七年四月二十九日)
大陆宣布台湾居民可报名参加大陆司法考试
(二〇〇八年四月十六日)
大陆宣布5项促进两岸交往新举措
(二〇〇八年九月七日)
大陆再推10项惠台措施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附录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大常委会告台湾同胞书
(一九七九年一月一日)
叶剑英关于台湾回归祖国实现和平统一的方针政策
(一九八一年九月三十日)
邓小平:中国大陆和台湾和平统一的设想
(一九八三年六月二十六日)
江泽民:为促进祖国统一大业的完成而继续奋斗
(一九九五年一月三十日)
十六大报告:“一国两制”和实现祖国的完全统一
(二〇〇二年十一月八日)
附录二
台湾问题与中国的统一
(一九九三年九月一日)
一个中国的原则与台湾问题
(二〇〇〇年二月二十一日)
以民为本,为民谋利,积极务实推进两岸“三通”
(二〇〇三年十二月十七日)
《2004年中国的国防》白皮书(节录)
(二〇〇四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十一五规划的建议(节录)
(二〇〇五年十月十一日)
附录三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美利坚合众国联合公报
(一九七二年二月二十八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美利坚合众国关于建立外交关系的联合公报
(一九七九年一月一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美利坚合众国联合公报
(一九八二年八月十七日)
《中美联合声明》(节选)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十七日)
附录四
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
(一九九一年十二月十七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
(一九九四年三月五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实施细则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五日)
附录五
为历史留下公正的注脚
——1992年11月两会共识始末
(一九九九年九月)
“九二共识”的历史真相
(二〇〇二年四月三十日)
汪辜会谈共同协议
(一九九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两会联系与会谈制度协议
(一九九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两岸公证书使用查证协议
(一九九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两岸挂号函件查询、补偿事宜协议
(一九九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汪辜交换意见达成四点共识
(一九九八年十月十五日)
唐家璇:两岸同胞团结起来,共同推进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一一纪念汪辜会谈十周年
(二〇〇三年四月二十六日)
汪道涵:两岸对话与谈判是和平解决问题的唯一途径
一一纪念汪辜会谈十周年
(二〇〇三年四月二十六日)
陈云林:积极促进两岸对话与谈判,开创两岸关系发展新局面
一一纪念汪辜会谈十周年
(二〇〇三年四月二十六日)
李炳才:在“九二共识”基础上恢复对话与谈判
一一纪念汪辜会谈十周年
(二〇〇三年五月)
海协负责人就所谓“九二香港会谈基础”问题发表谈话
(二〇〇四年十一月十四日)
海协会会长陈云林接受中新网专访谈两岸关系
(二〇〇九年三月九日)
附录六
国家统一纲领
(一九九一年三月十四日)
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
(一九九二年七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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